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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文化部會銜經濟部於110年10月5日發布施行「文化藝術工作者及事業著作權保障辦法」
- 資料來源:圖資中心
- 日期:2021/10/26
一、依據110年10月8日文化部(下稱該部)文秘字第1030303823號函暨經濟部經智字第11004605033號函辦理。
二、為翻轉舊有思維,落實尊重文化藝術創作價值,保障藝文工作者之著作權,促進藝文永續發展,避免發生著作權歸屬約定之爭議,該部依據「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第14條第2項法律授權規定,會同經濟部訂定著作權保障辦法(分七章,共二十六條)。
三、有關藝文採購契約範本權利與責任條款之修正內容,該部近期將函頒各機關參用。該部另撰擬33題問答集供參考,並已公開於該部網站:文化藝術採購及著作權專區/Q&A項目。
四、檢附著作權保障辦法發布令、總說明暨逐條說明及「著作權保障辦法Q&A問答集」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