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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戲曲學院圖書館圖書資源經費分配暨採購作業要點
- 資料來源:圖資中心
- 日期:2020/10/08
國立臺灣戲曲學院圖書館圖書資源經費分配暨採購作業要點
民國103年4月9日圖書資訊發展委員會議通過
民國112年5月10日圖書資訊發展委員會議通過
一、國立臺灣戲曲學院圖書館(以下稱本館)為健全圖書資源經費分配及採購制度,特訂定本要點。
二、圖書資源經費係指購置圖書、期刊、電子資源(如:資料庫、電子期刊、電子書等)與視聽資料等經費。
三、本館採購之館藏資源內容,以充實本校教學、研究及學習目的之資源為主,以一般閱讀資源為輔。
四、每學年購置圖書資源之經費由圖資中心編列經費執行,本館推薦資料採購額度占30%,各學系及通識教育中心推薦資料採購之額度各分配10%,總共占70%。
五、為使館藏購置維持一定之比例,經參考國內大專校院圖書館圖書資料經費統計分析結果,訂立本館各項圖書資源購置之經費分配及原則如下:
- 經常門經費:紙本期刊原則以10%~20%、資料庫以10%~20%、電子期刊以5~10%比例之原則購置。
- 資本門經費:正體中文圖書以20%~25%,簡體中文圖書以10%~15%,外文圖書以3%~5%,視聽資料以30%~35%、電子書以25~30%比例之原則購置。
六、圖書館統一訂購之電子資源,依下列原則購置或停訂:
- 有關採購優先順序,為現有電子資源續訂、現有電子資源版本升級及補充館藏不足之電子資源為主,內容若有重覆,以較具權威性及收錄內容較多者為優先考量。
- 新購部分,採購時程須俟教育部委託主政學校辦理「技職校院共用性電子資料庫購置專案」後,由圖書館自行評估需求專簽辦理,若有多個學系、單位或教職員、團員共同推薦者,優先採購。
- 為降低訂閱費用之成本,原則上以加入電子資源合作聯盟採購為優先,以享受優惠價或使用聯盟訂購之共同資源。
- 全年使用次數過低、單次使用成本過高或廠商服務不佳,且無能力或無誠意改善者,可經由圖書資訊發展委員會評估後停訂之。
七、為利本館館藏資源採購依作業期程辦理,每年年初由本館發送通知請各學系及通識中心依期限薦購,並於每年5月前,提送圖書資訊發展委員會議討論後進行採購。
八、若該年度經費配額未執行完畢,為使圖書資源經費妥善運用,本館得推薦年度好書進行小額採購。
九、為因應師生教學及使用需求,本校師生均可薦購圖書資料納入典藏閱覽,惟額度以15萬元以下小額採購可辦理者為原則,而採購應以符合校務發展、各學系教學、行政或業務發展之需求,且不得與本館館藏重複為原則。
十、本作業要點經圖書資訊發展委員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