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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權專區

非法影印防制

  • 資料來源:圖資中心
  • 日期:2020/10/27

非法影印防制頁面插圖

教育部遏止校園非法影印具體措施建議方案


 

   鑒於本部辦理「96年大專校院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訪視」時,部分學校建議本部提供遏止校園非法影印之具體措施,俾利學校規劃辦理。且本(96)年6月1 日舉行之全國圖書館館長聯席會,在討論圖書館落實智慧財產權保護之角色時,亦建議由本部針對校園智慧財產權保護措施擬具原則性規範,讓學校有所依循。準 此,本部參考歷來美方或權利人反映意見、相關部會建議措施、前揭訪視過程中大學辦理成效良好之措施及師生座談意見,召開會議邀集學者專家、學校代表及相關 部會擬具「遏止校園非法影印具體措施建議方案」,俾提供各校參考並作為本部定期追蹤輔導之依據。

 

壹、建議方案

一、鼓勵性措施

  1. 學校應訂定具體方案協助弱勢學生購置或取得教科書,並建議學校成立專責單位辦理集體訂購書籍,降低書價以利於學生取得教科書。而學校圖書館可整合各系所每學期教科書清單,購置一定數量之書籍或電子書,並成立專區,提供學生在館查閱服務。
  2. 學校應有專責單位辦理或協助建置制度化的二手書平台,並應宣導周知,同時定期追蹤辦理成果以即時改進。
  3. 學校應聘請學者專家或法律顧問成立智慧財產權諮詢窗口,並開設智慧財產權相關課程及辦理相關宣導活動,提供師生最新資訊或解決問題。同時建議學校邀請智慧財產局校園宣講團到校協助宣導,並鼓勵教師參加該局在各地辦理之培訓學院。
  4. 建議教師於學期結束前或選課前,先提供下一學期所需書目及大網,以利學生透過二手書等機制取得教科書。另可自編教材或講義授課,並利用校內網路教學平台編寫或提供學生下載使用,同時在教學過程中適當引導學生使用教科書,提高學生購置合法教科書之意願。

二、防制性措施

  1. 學校與校內提供影印服務之廠商,應限期將不得非法影印納入採購契約規範,並要求校內提供影印服務之單位,訂定影印服務規則且列入不得非法影印之規定。校內提供影印服務區域,亦應於明顯處張貼遵守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警語。
  2. 學校應將遵守智慧財產權觀念及遏止非法影印警語列入學生手冊或學生在校資訊,並於新生訓練時宣導周知。另針對進行非法影印教科書之學生亦應建立輔導機制,並將情節嚴重、屢次未改進者列入學生獎懲規定議處。
  3. 學校應參閱智慧財產局編印之「校園著作權百寶箱」(請至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網站下載),提供著作合理使用範圍或資訊,以利全校師生遵循辦理,避免觸法。
  4. 建議教師將遵守智慧財產權觀念及不得非法影印警語加註於授課大綱,並適時提醒或制止學生使用非法影印教科書,必要時應通報學校予以輔導。

貳、推動時程

  1. 本部於本年8月上旬函送「遏止校園非法影印具體措施建議方案」及執行自評表至各校,請各校規劃遏止校內非法影印措施,並於執行自評表填列學校現況或規劃辦理方式(含完成期限)。
  2. 請各校於8月底前將遏止校內非法影印措施及執行自評表報部,並於96年度起積極推動。
  3. 本部將邀請學者專家及相關部會,針對學校填報說明,提供建議意見作為學校參考;另填報不詳之學校,本部將安排實地訪視,協助學校改善。

參、追蹤輔導

一、請各校於每學期開學兩個月後,將校內遏止非法影印措施之辦理情形報部:

  1. 辦理完善之學校,本部擇優公開表揚並辦理觀摩活動。
  2. 各校反映窒礙難行或需本部協助之處,本部將邀集學校共同研商解決。
  3. 推動成效不佳之學校,本部將安排實地訪視協助改善。

二、各校執行成效列入大學校務評鑑及私立學校獎補助經費分配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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