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戲曲學院圖書館

.
:::
  • 回上一頁
top_bg

本日開館時間

內湖校區

08:30
17:30

木柵校區

08:30
17:30

智慧財產權專區

保護智慧財產權小組設置要點

  • 資料來源:圖資中心
  • 日期:2020/10/27

保護智慧財產權小組設置要點頁面插圖


國立臺灣戲曲學院「保護智慧財產權小組」設置要點

97年1月30日第37次行政會議通過


 第一條: 為保護及遵守智慧財產權,本校設置保護智慧財產權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
   
 第二條: 本小組設置委員,由校長、副校長、主任秘書、圖資中心主任、教務長、學務長、總務長、研發長、各學系主任、通識教育中心主任、諮商輔導組組長、生活輔導組組長、京劇團團長及綜藝團團長共同組成,任期1年。
   
 第三條: 本小組置召集人1人、執行祕書1人,由校長擔任召集人,圖資中心主任為執行秘書。
   
 第四條: 本小組任務如下:
    一、協助訂定教職員工生遵守智慧財產權相關規範措施。
    二、規劃宣導、說明有關智慧財產權相關法令規定。
    三、其他有關智慧財產權之保護事項。
   
 第五條: 本小組每學期至少召開1次,必要時召開臨時會議,開會時得邀請有關單位人員列席。
   
 第六條: 本小組之成員為無給職。
   
 第七條: 本小組決議採多數決,以本小組過半數成員之出席使得開議,出席成員過半數始得決議。
   
 第八條: 本章程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 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