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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距教學不再煩惱教材問題 著作權法修正三讀通過
- 資料來源:圖資中心
- 日期:2022/05/30
為因應當前數位科技發展、教育政策及疫情需求,立法院於今(27)日三讀通過「著作權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包括四項增訂,其中,增訂屬於學校課堂教學延伸的遠距教學如果需要利用他人著作時,可合理使用他人著作,使老師能安心授課。
經濟部智慧局表示,本次修正重點有四。第一、學校對有註冊的學生進行遠距教學時,可合理使用他人著作。
智慧局指出,現行法僅讓老師在教學現場授課時,可以在合理範圍內印發資料給學生,為因應科技發展,讓老師在網路授課時能比照現場教學,特別增訂老師在學校授課目的必要範圍內,可以將參考文章或資料「藉由網路」提供給同學參考,且不用付費取得授權。不過,為避免過度侵害著作財產權人權益,規定學校要採取合理技術措施,例如帳號密碼等,防止非修課的學生接收課程。
第二、增訂非營利性遠距教學得利用他人著作,並需支付使用報酬。智慧局指出,教學對象為社會大眾的非營利性磨課師教育平台,以現行法規來說,由於僅有電視教學的合理使用規定,若有著作權爭議,例如平台未取得授權,會有刑事責任;現增訂這些非營利平台有支付使用報酬給權利人的義務,權利人經過協商後也可免費提供,無關授權與否,因此將無刑事責任。智慧局強調,補習班等教育機構的網路教學,因不具公益性,就明確規定需取得授權。
第三、增訂教科用書編製者可傳輸電子檔給師生使用,以因應電子書包的教育需求。現行規定教科書僅能提供紙本給師生使用,無法因應數位時代學生使用電子書包的需要,因此修法增訂教科用書編製者可網路傳輸教科書的合理使用規定,但也需向著作財產權人支付使用報酬。
第四、增訂國家圖書館可數位化重製館藏著作、及圖書館可提供館內線上閱覽。除了國家圖書館為避免館藏著作之滅失、毀損,即可先數位化館藏著作外,國家圖書館或一般圖書館等機構也可於一定條件限制下於館內提供讀者線上閱覽。